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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緣起: 本府承辦之2009聽障奧運會訂於98年9月5日至98年9月15日舉辦,本府主政機關為臺北市體育處,該處規劃由北部縣市共同提供多處比賽用之場館,並計畫將原有體育場拆除重建為合乎國際規格比賽用之田徑場,以爭取舉辦國際賽事,增加國際曝光率。 貳、計畫內容: 本工程基地位於本市松山區中心,北臨南京東路、西臨敦化北路、南臨八德路3段、東臨北寧路敦化北路,基地面積:11萬4,312 m2,工程內容包含: 一、田徑場:容納2萬觀眾席之400m田徑場及300m暖身田徑場,須取得國際田徑總會(IAAF )一級認證,主要空間包含運動員區、競賽管理區、新聞記者區、貴賓區、觀眾區等,總樓地板面積約3萬5,109m2。 二、松山區市民運動中心:包含複合式50m訓練用游泳池及跳水池、25m休閒用游泳池,三溫暖、水療池,多用途運動場(供田徑暖身、角力、柔道、擊劍、跆拳道、韻律體操及籃球使用)、健身中心、舞蹈教室、棋奕及閱覽室等,總樓地板面積約8,458m2。 参、預定期程: 本工程為95年度至98年度連續性工程,工程經費目前經議會核定為21億4,831餘萬元,本案因應配合2009聽障奧運比賽場地使用及預算籌措時程,故先將400m田徑場、300m暖身田徑場及松山區市民運動中心等工程委託新工處先行於95年11月22日完成統包發包作業,部分設備及競賽設施則俟預算籌措後以契約後續擴充辦理或由體育處逕行採購,全案工程預定於97年10月31日前竣工、98年1月31日取得認證。 肆、預期效應: 2009聽障奧運為四大奧運之一,其中共有21項比賽項目與奧運相同,相當接近奧運規模,預計將有100個國家參賽、來台選手人數更多達6000人,此外本工程計畫不僅能讓2009聽障奧運順利圓滿舉行,更可累積我國舉辦大型國際體育賽事的經驗,也能向世界證明台灣舉辦奧運的能力與實力,而其中標準化的國際體育競賽場地更能提供北台灣爭取國際體育賽事的競爭力,增加國際曝光率,同時凝聚國人之向心力及對國家之認同感。 伍、相關配合措施: 為促成田徑場整建工程能順利完成,除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單位督促統包廠商之設計施工外,對於當地交通、都市計畫與環境影響進行相關整合作業。另亦向行政院體委會爭取預算補助,用於田徑場整建及天母運動園區比賽場地的闢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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